邢臺市—防雷區的檢查規范
防雷區的劃分應按照GB50057—1994第6.2.1條的規定將需要防雷擊電磁脈沖的環境一般應劃分為LPZ0A、LPZ0B、LPZ1......LPZn+1區,防雷區定義見GB50057-1994中第6.2.1條。在進行防雷區的劃分后,應檢查防雷工程設計中LPZ的劃分是否符合標準。
注:在IEC 62305-4、IEC 61643-12和IEC 61643-22中均根據防雷區(LPZ)、雷擊類型和損害及損失類型對SPD的選擇做出要求。
雷擊類型根據雷電可能擊中的位置劃分為S1~S4型:
S1:雷擊建筑物;
S2:雷擊在建筑物的臨近區域;
S3:雷擊在電力線或通信線上;
S4:雷擊在電力線或通信線附近。
損害類型劃分為D1~D3型:
D1:接觸或跨步電壓導致人員傷亡;
D2:建筑物或其他物體的物理損壞;
D3:電涌導致電氣系統或電子系統的損壞。
損失類型劃分為L1~L4型:
L1:生命損失;
L2:向公眾服務的供電和通信系統的損失;
L3:文化遺產損失;
L4:經濟損失。
在進行防雷設計時,首先應對受保護對象進行雷擊風險評估,在評估后確認需進行防雷設計和施工后還需按雷擊類型(S1~s4型)考慮需采取的防雷措施,如SPD的選擇。
當雷擊類型為S1、S2、及S3時(S3型尚需考慮架空線路的長度所在地雷暴日數和架空桿塔的接地狀況),位于LPZOA或LPZOB區與LPZ1區交界處(MB)的SPD1在電氣系統中應選I級分類試驗的產品,在電線和信號網絡中應選擇10/350μs或10/350μs波形試驗的D1或D2類產品。
上一例 :石家莊防靜電檢測公司
下一例:保定市引下線防雷定期檢測中心